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了!”日前,财政部、商务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与前不久购置税优惠“缩水”相比,此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大幅提高,其中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最高提高到1.8万元。此外,去年已按旧标准领取补贴的车主,可按照新标准补领差额。每辆私家轿车最高补贴1.8万元
这次国家出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中,除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、专项作业车补贴没有变化外,其他车型的补贴标准都有大幅度上升,上调幅度从2000元至1.2万元不等。对于广大私家车车主来说,《通知》的出台是个非常利好的消息,因以前私家轿车以旧换新没有补贴,现在不仅有补贴,而且1.8万元的补贴标准也是最高的。
据介绍,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新标准为: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.3万元(以前为5000元);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(以前为5000元);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(以前为4000元);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.1万元(以前为5000元)。
报废“黄标车”(超排放车)的补贴标准为: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.8元(以前为6000元);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.3万元(以前为6000元);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(以前为5000元);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(以前为4000元);大型客车每辆补贴1.8万元(以前为6000元);中型客车每辆补贴1.1万元(以前为5000元);小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每辆补贴7000元(以前为4000元);微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(以前为3000元);1.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.8万元;1升(不含)至1.35(不含)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万元;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、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6000元。已按旧标准执行的可以追补差价
由于《通知》最近才下发,而且补贴标准上调幅度较大,这对于去年享受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车主来说少补不少钱。对于这部分车主,政府将通过追补方式补贴差价,但时间必须是2009年6月1日后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车主。例如,车主去年7月份报废了一辆1.35升及以上排量的轿车,并购买了新车,按照旧标准,只享受到6000元补贴,而新标准应该补贴1.8万元,这1.2万元的差价可凭相关材料追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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